汉源法院开展为期一周执行专项活动

政务   2024-11-08 20:55   四川  






11月4日至8日,汉源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出动干警40余人次,分组到县域内12个乡镇寻找被执行人56人,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见证规范化执行。


执行中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拘留2人,罚款1人,执行到位金额168.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4件









案例一:拒不执行,却有钱打赏

刘某之妻丁某在巴塘县某矿业公司务工过程中因故死亡,刘某一次性领取死亡赔偿款83.88万元,彭某作为丁某的母亲请求分割该款项,经汉源法院审理判决,刘某需支付彭某共有物分割款26.29万元。

判决后,刘某拒不履行,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因刘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报告财产令的规定向汉源法院报告财产情况,2023年6月,刘某被司法拘留15日。

2024年11月4日,执行法官再次上门传唤刘某,要求刘某报告财产情况,刘某表示无财产可报告,也没有履行能力。

但在查询刘某的银行账户流水后,执行法官发现,57岁的刘某在今年5月至11月期间,通过聊天交友软件共打赏某主播320次,打赏金额为6530元,其中一个月最高打赏次数达99次,转账2211元,就在被传唤的前一晚,刘某仍然有打赏行为。

鉴于刘某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以及无端的消费行为,汉源法院再次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案例二:酒店装修未付款,出租收入抵执行
在执行汉源某设计有限公司与某酒店、田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现场,执行法官要求田某如实报告自身财产情况,田某表示酒店装修后已出租,租金暂未收到,手里没有现钱。
可是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15日司法拘留,迫于执行威慑,田某告诉执行法官,20天后将有10万元的租金收入,可将租金直接转入法院账户后支付对方。
执行法官当即联系承租人,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到期债权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承租人将10万元的租金交到法院,承租人承诺将款项转入法院账户。
至此,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汉源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省法院“执行规范建设年”专项活动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将“小标的、大民生”工作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END


来源 | 执行局
编辑 | 冉   莹
审核 | 高   菲
签发 | 徐思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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