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农用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林地属于农用地,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调节气候、降碳减排等功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降低林地水土保持、固碳增汇等功能,并将破坏林地生态系统平衡。
8月15日,正值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汉源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汉源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发挥专业人民陪审员作用,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
人大代表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我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态度和力度,整个庭审标准、规范,说理清晰,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案件的审理也邀请了当地群众参与,为案发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政协委员
被告人擅自毁林开垦、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森林、林地的主体生态功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违反法律规定。在此,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爱护森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