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雅州】筑牢司法之盾,守护生态之本

政务   2024-08-16 17:04   四川  


筑牢司法之盾

守护生态之本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

农用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农用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林地属于农用地,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调节气候、降碳减排等功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降低林地水土保持、固碳增汇等功能,并将破坏林地生态系统平衡。


8月15日,正值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汉源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汉源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发挥专业人民陪审员作用,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





详细案例

01
案件情况


黄某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汉源县富庄镇联络村非法占用林地12.9亩栽种苹果树、李子树、花椒树。

02
案件情况


刘某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汉源县唐家镇五里社区非法占用林地8.04亩栽种李子树和樱桃树。

03
案件情况


苟某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汉源县安乐镇非法占用林地5.36亩种植天麻和牛膝。

04
案件情况


马某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汉源县大树镇文笔村非法占用林地14.53亩种植当归。




彭丹





人大代表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我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态度和力度,整个庭审标准、规范,说理清晰,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案件的审理也邀请了当地群众参与,为案发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谢忠军





政协委员

被告人擅自毁林开垦、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森林、林地的主体生态功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违反法律规定。在此,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爱护森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汉源法院将继续践行“用最严密法治,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充分发挥专业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专业、高效、公平、公正审理环资案件;积极引导被告人采取“补栽补种”或“购买碳汇”等方式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强化与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同,形成对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和修复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共同守护汉源的绿水青山。

END



来源 | 行政庭
编辑 | 冉   莹
审核 | 高   菲
签发 | 徐思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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