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作为长三角重要城市,科技资源集聚、产业基础坚实。近年来,我市致力科技创新引导,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10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条例》自2022年2月颁布实施后,作为我省首部综合性的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市研发投入达522.2亿元、占GDP比重升至3.3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升至52.3%,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9%、连续11年位居全省第一,创新能力评价排名位居地级市第2位。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条例》中“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等内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科技园区、相关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202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跟踪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推动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滨湖光子芯片联合研究中心、梁溪科技城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调研,详细了解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和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江阴市、锡山区、新吴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院所企业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意见建议。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近年来,我市科技企业梯队不断壮大,为无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核心动力。202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实地考察了中船奥兰托、迪哲医药、吴越半导体等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科技企业。今年4月18日,市人大启动“千名企业家代表产业科技创新行动”,来自各领域的企业家人大代表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主题积极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回应代表关切,充分调动了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听意见、察实情,强监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条例》中“创新载体”等章节内容,为持续加大载体平台建设力度,谋划落实了一批重点监督议题,加强跟踪问效。202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就“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开展专题视察,实地察看无锡微纳国际创新园、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等科创载体、科创项目建设发展情况;202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实地考察湖南大学无锡研究院、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深度感知技术研究所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通过“视察+跟踪问效”,推动科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完善。2024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布局重大科创平台、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等9方面明确了“路线图”、细化了“施工图”,进一步构筑良好科创生态及推进体系。
科技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条例》顺应新形势、贯彻新理念、回应新关切、提出新举措,为无锡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下一步,无锡市人大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为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供稿:江南晚报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