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由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要求各相关医保部门对此开展核查。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若在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公告指出,国家医保局于近日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根据公告,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主要存在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3种违规情形。
其中,疑似串换的情况涉及山东、陕西、新疆、贵州、江苏等10个省份的医药机构,如山东省青岛市的莱西韩氏医院有“83782950135214520932”“83782950135215362843”等多个追溯码均发生结算60次;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的情况涉及陕西、湖北2个省份的医药机构,如追溯码“83782950094256829658”在陕西省商洛市花瓶子镇油坊坪村西坪卫生室于7月9日至8月26日间发生结算5次、在龙驹街办河涧社区张家庄卫生室于7月10日至8月8日发生结算7次;疑似假药的情况涉及陕西省的医药机构,追溯码“83736135693176781067”在6月11日至13日间于陕西省商洛市的色河铺镇太山庙村卫生室等3家卫生室发生结算。
公告要求,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应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文/ 中国医药报记者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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