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供应通告发布前进入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
官方通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第四批次)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开展光明区2024年第四批次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费用租金
三、配租对象及顺序
本次配租对象为供应通告发布前进入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保尽保,各项目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项目所在街道的企事业单位配租,具体配租顺序详见下表。
四、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5.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款。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相关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请条件。
认租本批次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应当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配租标准
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结合光明房源实际情况,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5.同一企事业单位满足条件的未婚申请人合租配租标准为:两人配租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人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高层次人才的配租面积标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配租流程
(一)单位认租
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http://zhaj.szgm.gov.cn:30042/rckUnitOut)中认租房源。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8:00。2024年11月1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资料审核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企事业单位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超出单位房屋配额的,本批次原则不予以配租。
(四)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东周蜀光(星河天地华邸)、万科光年四季、兆邦基端慧苑由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承租单位签订定向配租合同,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明皓府由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承租单位签订定向配租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承租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入库条件、审核等)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二)投诉及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者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11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租金动态调整情况
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根据本市经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二)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申请人,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期间承租单位注册地迁出光明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三)周边风险情况
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万科光年四季、东周蜀光(星河天地华邸)项目周边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存在噪音、震动、粉尘等影响,请申请人(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明皓府项目靠近地铁6号线薯田埔站,存在噪音、震动等影响,请申请人(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兆邦基端慧苑项目西临松白路,存在一定噪音、尾气、灯光影响,同时存在保租房与商用公寓混住情况,请申请人(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
(四)装修情况
各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学位情况
本次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六)停车位情况
本次供应项目停车位严重紧张,其中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项目有2375套住房,停车位914个,东周蜀光(星河天地华邸)项目共1125套住房(含692套保障性住房、249套商品房、184套公寓),停车位1000个(全项目共用车位)。物业公司将根据车位规划及实际停放情况,动态调整停车位使用专项规约,不保证所有车辆均能停放到本项目。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也可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对停车位使用方案等进行调整、表决。后续随着各个群体的入住,停车位将更加紧张,承租人的停车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对停车位数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请申请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认租。截至目前的停车位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明皓府项目由于项目物业正在进行招投标,物业管理处电话尚未确定;万科四季光年项目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6009;兆邦基端慧苑项目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1381296;东周蜀光(星河天地华邸)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83。
(七)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
(八)剩余房源安排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各项目户型图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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