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合格家庭12305户,经复核,最终合格家庭12043户,现根据《配租通告》,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618位的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19-1236位的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1237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房源如有剩余,我局将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递补认租家庭按选房排位顺序进行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请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家庭,密切关注选房期间的房源公示情况及相关通知通告)。名单及选房排位号详见附件1、2、3
选房时间: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日)
选房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618套公租房吸引了13277户家庭提交认租申请, 最终,合格选房家庭12043户,相当于19户抢一套公租房!卷啊!那么谁有机会上车呢!
本批次荷棠里项目于2025年1月交付、百合世纪广场项目于2025年3月交付(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官方通告原文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次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8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度第一批次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已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公示。现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第一批次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次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12305户,经复核,最终合格家庭12043户,现根据《配租通告》,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618位的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19-1236位的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1237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号详见附件1、2、3。
初审结果公示期间,我局对提交复核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的6户家庭进行了复核(名单详见附件6),经复核符合认租条件的家庭共6户;网上撤销及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的家庭共205户。初审公示结束后,经我局复核不再符合认租条件的家庭共63户。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中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房源如有剩余,我局将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递补认租家庭按选房排位顺序进行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请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家庭,密切关注选房期间的房源公示情况及相关通知通告。
每户家庭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请各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属特殊家庭类别的认租家庭,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场。
(二)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签约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5。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荷棠里项目于2025年1月交付、百合世纪广场项目于2025年3月交付(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房源一旦选定,不得调换。
(二)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认租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意向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递交轮候申请。
(四)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且有效的选房家庭,不得参与本批次选房,选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并主动放弃选房。选房家庭须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五)选房期间,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前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zjj/)公布。
(六)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龙岗区如意路486号)二楼21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附件:
1.2024年度第一批次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合格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2.2024年度第一批次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3.2024年度第一批次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4.2024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5.2024年度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所需资料及服务指引
6.2024年度第一批次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公示期间复议家庭名单
7.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8日
▍原文连接🔗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content/post_11708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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