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辞旧岁,春暖花开又一年。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更是阖家团圆的欢乐日子。但值新春佳节之际,有许多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饮酒需适度
喝酒时,意在把酒言欢,不是为了让对方烂醉如泥。相约饮酒本是情谊行为,但是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不能因为饮酒、劝酒而出民事责任噢!
1、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可能会转化为带有故意的性质,则需要对此行为承担责任。比如,明知对方的身体不宜饮酒,仍极力劝说,以致疾病发生;或者对方不胜酒力仍劝酒,以致事故发生。
2、强迫性劝酒,即通过言语或者其他方式,让对方不得不喝酒等情形,这也是具有故意的性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故意灌酒、用语言要挟等方式刺激对方喝酒,强迫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除此之外,还要记得对“酒友”负责!
这是义务,更是责任:
1、共同饮酒人之间应当尽到相互提醒、劝告适当饮酒,并且阻止已过量饮酒之人停止饮酒,和安全护送醉酒者的注意义务。如饮酒者已神志不清、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失去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控制、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应及时采取救护、通知、照顾、送医等合理措施保护醉酒之人免受伤害,积极履行救助义务。
如果因过错违反上述义务,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是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春节期间,如果因天气寒冷,导致醉酒者发生冻死、冻伤的事故,同一酒局的共饮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应提醒、通知、劝阻醉酒者切勿酒后驾车或者去做其它危险事情。同桌共饮者之间负有提醒与谨慎注意义务,比如共饮者处于醉酒状态时还放任其进行酒后驾车或其他危险行为,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结果的,除了醉酒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共饮者还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有醉酒者不听劝阻,共饮者则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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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燃放烟花须规范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必不可缺,但是一些规定我们需要遵守和谨记。首先,要在指定的专卖点购买烟花爆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温馨提示,如果没有销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次,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燃放,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甚至是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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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物消费需留心
快过年了,不少人会在春节假期进行购物消费,要留心以下问题,以防遇到消费纠纷:
1
购买东西,应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商品,并索要、保存好相应消费凭证,出现问题时这是一个重要的证据,遇到纠纷才能有理有据,发现问题也应尽早投诉、维权。
2
商家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行为,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的格式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且对于商家出具或声明的模棱两可和约定不明的格式条款,法院将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
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与“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服务条款负有主动告知义务。例如餐巾纸要付费等,应在顾客消费前,对其作明确提醒,提示需贴在店堂明显位置或明确地口头告知消费者。
4
“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5
“不许打包” 和“不准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消费者有权利选择在何处消费,对于已经付费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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