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因重庆南岸金港湾幼儿园举办者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重庆南岸金港湾幼儿园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重庆南岸金港湾幼儿园终止办学
申请单位:重庆南岸金港湾幼儿园
举办者:重庆蓓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加纯
办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盘龙山18号3幢
办学内容或范围:全日制学前教育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6日)。
被公示单位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
若重庆南岸金港湾幼儿园终止办学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对您的义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23-62930928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22号408B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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