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类项目

文摘   2024-11-25 17:05   辽宁  

出租类项目


出租项目


1

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及390-2号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项目名称

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及390-2号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出租底价

1、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1室出租: ¥0.0796 万元/月

2、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2室出租: ¥0.0806 万元/月

3、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3室出租: ¥0.078 万元/月

4、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4室出租: ¥0.0996 万元/月

5、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5室出租: ¥0.0815 万元/月

6、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6室出租: ¥0.0784 万元/月

7、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07室出租: ¥0.0812 万元/月

8、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2801室出租: ¥0.0861 万元/月

9、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2807室出租: ¥0.0861 万元/月


保证金

每份¥0.3000 万元


出租条件

1、本次出租底价为月租金,租期为6个月起租至5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承租方后,待出租方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出租方结算租金。沈交所在接到出租方收到租金确认,并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1个月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除非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持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扣除所欠费用将余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除出租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承租方单方面于租赁期满前解除本协议退租的,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604076031



2

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及390-2号车库分别出租(租期3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项目名称

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及390-2号车库分别出租(租期3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出租底价

01、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2号车库出租:¥0.0737 万元/月

02、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5号车库出租:¥0.0489 万元/月

03、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6号车库出租:¥0.0524 万元/月

04、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8号车库出租:¥0.0463 万元/月

05、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9号车库出租:¥0.0534 万元/月

06、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10号车库出租:¥0.048 万元/月

07、和平区青年大街390-1号A座12号车库出租:¥0.0804 万元/月

08、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13号车库出租:¥0.0804 万元/月

09、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15号车库出租:¥0.0489 万元/月

10、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16号车库出租:¥0.0534 万元/月

11、和平区青年大街390-2号B座20号车库出租:¥0.0517 万元/月


保证金

每份¥0.1000 万元


出租条件

1、本次出租底价为月租金,租期为3个月起租至5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承租方后,待出租方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出租方结算租金。沈交所在接到出租方收到租金确认,并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1个月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除非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持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扣除所欠费用将余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除出租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承租方单方面于租赁期满前解除本协议退租的,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604076031



3

沈河区中街路淡泊巷4号2处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项目名称

沈河区中街路淡泊巷4号2处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出租底价

1、沈河区中街路淡泊巷4号373室出租:¥0.042 万元/月

2、沈河区中街路淡泊巷4号472室出租:¥0.0423 万元/月


保证金

每份¥0.3000 万元


出租条件

1、本次出租底价为月租金,租期为6个月起租至5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承租方后,待出租方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出租方结算租金。沈交所在接到出租方收到租金确认,并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1个月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除非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持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扣除所欠费用将余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除出租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承租方单方面于租赁期满前解除本协议退租的,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604076031



4

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2处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项目名称

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2处房产分别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三次降价)


出租底价

0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4-1213室出租:¥0.019 万元/月

0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4-1222室出租:¥0.0201 万元/月

03、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4-1311室出租:¥0.019 万元/月

04、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4-1313室出租:¥0.019 万元/月

05、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4-2311室出租:¥0.0131 万元/月

06、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2212室出租:¥0.0126 万元/月

07、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3211室出租:¥0.0115 万元/月

08、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3221室出租:¥0.0198 万元/月

09、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3222室出租:¥0.0115 万元/月

10、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3322室出租:¥0.0113 万元/月

1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5-3323室出租:¥0.0187 万元/月

1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1212室出租:¥0.0113 万元/月

13、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1221室出租:¥0.0194 万元/月

14、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1222室出租:¥0.0113 万元/月

15、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2211室出租:¥0.0154 万元/月

16、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111室出租:¥0.0113 万元/月

17、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112室出租:¥0.019 万元/月

18、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122室出租:¥0.0115 万元/月

19、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222室出租:¥0.0136 万元/月

20、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223室出租:¥0.0187 万元/月

2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6-3312室出租:¥0.019 万元/月

2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1122室出租:¥0.0204 万元/月

23、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1222室出租:¥0.02 万元/月

24、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1321室出租:¥0.0115 万元/月

25、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1322室出租:¥0.0196 万元/月

26、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8-1122室出租:¥0.0206 万元/月

27、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8-1222室出租:¥0.0198 万元/月

28、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8-222室出租:¥0.044 万元/月

29、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8-312室出租:¥0.0508 万元/月

30、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8-3221室出租:¥0.0139 万元/月

3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3-211室出租:¥0.0628 万元/月

3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6-111室出租:¥0.0467 万元/月

33、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6-112室出租:¥0.0461 万元/月

34、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9-1121室出租:¥0.0141 万元/月

35、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9-213室出租:¥0.039 万元/月

36、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0-252室出租:¥0.0405 万元/月

37、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3-141室出租:¥0.0442 万元/月

38、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151室出租:¥0.0712 万元/月

39、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253室出租:¥0.056 万元/月

40、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6-211室出租:¥0.046 万元/月

4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6-252室出租:¥0.0286 万元/月

4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6-513室出租:¥0.0434 万元/月

43、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7-111室出租:¥0.0507 万元/月

44、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8-412室出租:¥0.0425 万元/月

45、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9-142室出租:¥0.0314 万元/月

46、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31-363室出租:¥0.0538 万元/月

47、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32-261室出租:¥0.0297 万元/月

48、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32-563室出租:¥0.0425 万元/月

49、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33-263室出租:¥0.0472 万元/月

50、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4-111室出租:¥0.1332 万元/月

5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4-211室出租:¥0.1467 万元/月

52、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74-212室出租:¥0.1402 万元/月


保证金

每份¥0.3000 万元


出租条件

1、本次出租底价为月租金,租期为6个月起租至5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承租方后,待出租方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出租方结算租金。沈交所在接到出租方收到租金确认,并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1个月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除非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持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扣除所欠费用将余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除出租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承租方单方面于租赁期满前解除本协议退租的,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不动产充分了解,双方经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60407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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