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及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房产分别转让

文摘   2024-11-20 17:04   辽宁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及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房产分别转让



房产转让


1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两套房产分别转让



项目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两套房产分别转让


转让底价

01、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2(6门)房产转让:¥28.70118 万元


02、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17(9门)房产转让:¥56.21742 万元


保证金

01、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2(6门)房产转让:¥9 万元


02、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18号-17(9门)房产转让:¥17 万元


交易条件

1、本次转让的房产均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勘,房屋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转让方及沈交所对房屋相关设施的完整性、使用性及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4、受让方交齐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资产现有手续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知悉并认可房产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受让方如能办理过户,办理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7、成交之后由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价款发票。


重大事项披露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3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092980


2

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4号3套住宅分别转让



项目名称

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4号3套住宅分别转让


转让底价

01、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4号-3#2-5-1住宅转让:¥31 万元


02、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4号-3#1-5-1住宅转让:¥31 万元


03、沈阳市康平县滨湖四街4号-3#1-5-2住宅转让:¥31 万元


保证金

每份¥9.3 万元


交易条件

1、标的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书,未设置他项权利,未设置居住权。意向受让方需承担过户费用及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产权证工本费、契税、印花税。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本项目公告中所披露的内容,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公告中披露数据为参考数据,受让房产可能还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完全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接,一旦项目成交,受让方须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主张退房,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索赔,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参与,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项目成交后,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所欠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房产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立户、进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等欠交费用。


重大事项披露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3日16时


勘查信息

报名前须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7740014960


报名指南


竞价指南


网络报名指南请点击此处

查看竞价指南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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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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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4)23780910、2256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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