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新台子镇新台堡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三栋建筑物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铁岭县新台子镇新台堡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三栋建筑物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603.99 万元
保证金
¥182 万元
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两栋建筑物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两栋建筑物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596.85 万元
保证金
¥180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2001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2001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48.45 万元
保证金
¥15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1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1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60.35 万元
保证金
¥18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7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7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58.65 万元
保证金
¥18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4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4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57.8 万元
保证金
¥18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1-3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1-3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45.05 万元
保证金
¥14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49.3 万元
保证金
¥15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7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7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78.2 万元
保证金
¥24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601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601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78.2 万元
保证金
¥24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9号1-1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9号1-1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160.65 万元
保证金
¥49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2-130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2-130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34 万元
保证金
¥11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901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901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33.15 万元
保证金
¥10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401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401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32.3 万元
保证金
¥10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2号2-28-3号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2号2-28-3号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34 万元
保证金
¥11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8号1-18-1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8号1-18-1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27.2 万元
保证金
¥9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7号1-27-2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7号1-27-2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34 万元
保证金
¥11 万元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交易完成后转让标的相关问题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产权交易所确认“最终成交报价方”即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照转让方合同版本),并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及缴款等事宜,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划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转让标的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及未明确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相关情况,过户相关事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0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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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新台子镇新台堡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三栋建筑物转让项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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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2001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1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7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4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1-3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7号2-1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7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8号1-601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19号1-1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2-130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901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96-22号1-401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2号2-28-3号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8号1-18-1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37号1-27-2房产转让项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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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沈阳市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咨询电话:(024)23780910、225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