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全国数标委发布通知,面向全国征集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个工作组都可申请加入:数据治理标准工作组(WG2)、数据流通利用标准工作组(WG3)、全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WG4)、数据技术标准工作组(WG5)、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工作组(WG6)。
为充分发挥数据领域产学研用等方面单位在数据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开放合作、广泛参与的原则,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数标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成员单位。
数据治理标准工作组(WG2)的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治理、数据产权、数据合规交易以及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治理、数据产权、数据合规交易以及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数据流通利用标准工作组(WG3)的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全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WG4)工作范围:调研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数据技术标准工作组(WG5)的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技术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工作组(WG6)的工作范围:调研数据基础设施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1. 承认并遵守《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管理规定;
2. 自愿加入全国数标委,并按时缴纳会费;
3.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1. 在工作组内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工作组的工作情况;
3. 参与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宣贯会、培训班、学术交流等活动;
4. 参与在研标准项目的研究制定工作,优先承担标准项目;
5. 获得委员会技术资料等;
6. 获得工作组工作文件、网上服务等;
7. 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1. 维护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荣誉,保护委员会的研究成果;
2. 执行工作组的各项决议,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3. 参加工作组的会议或活动;
4. 宣传、贯彻和自觉实施数据领域国家标准;
5. 按规定缴纳会费;
6.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 申请单位需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申请https://www.nds.cesi.cn/portal/reg-step;
2. 全国数标委秘书处负责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成员资格,并通知成员办理相关手续。
全国数标委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邓成龙、韩宇菲
联系电话:18910277158、18612495038
电子邮箱:tc609@cesi.cn
4月,2024年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标准化体制机制,研究成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我国数据标准化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一批数据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
5月24日,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在福州召开。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等出席。会上,田世宏宣读了“关于筹建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8月9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网站发布“拟成立的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信息。经研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成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一届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由98名委员组成,刘烈宏任主任委员,夏冰、王明华、方新平、李丽、吴盖任副主任委员,杨建军任委员兼秘书长,陈特、李文武、张群任委员兼副秘书长,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10 月 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提出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多项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
学制:集中3天,总计24学时。
对象:总经理,董事长,各部门负责人等。
地点:北京大学,(课程后颁发结业证)
学费:6800元(包含培训费,讲义,食宿自理)
报名:18911691751 李斌老师 微信号:pe2048 (请备注“课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