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数据二十三条”,江西部署下一步全省数据工作

科技   2024-11-15 09:45   北京  
11月13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联合召开《江西省关于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党组成员王威介绍有关情况。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贺余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瞿小华,省政务服务办政务数据资源处处长饶建平,省大数据中心主任吴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主要围绕江西“数据二十三条”、回顾了全省数据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下一步江西省数据工作整体打算。



江西“数据二十三条”



江西“数据二十三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23项任务。
一是建立特色数据要素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先行,立足于江西特色和工作实际,从推动健全数据领域制度法规体系、加快落实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建立数据交易监管制度、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制度、健全数据要素组织管理机制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系列重点任务。
二是完善数据基础支撑体系。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运行和落地的具体载体。江西“数据二十三条”重点从建设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数据库建设、建设新型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三是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应用。数据流通和应用是现阶段影响数字经济发挥价值的关键所在。江西“数据二十三条”聚焦数据“流得动”,重点从开展数据要素确权登记、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筹布局数据交易场所、引导企业数据流通利用、促进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构建公平普惠的数据服务等六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四是加快数据价值释放。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作用,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江西“数据二十三条”立足于数据“用得好”,围绕数据运营赋能产业能级提升、加快补链强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探索创新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系列工作任务。
五是强化数据安全监管。释放数据价值,必须要始终守好安全底线。江西“数据二十三条”围绕数据“保安全”,重点聚焦落实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创新数据要素安全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3项具体举措。

江西“数据二十三条”体现了三个方面特色。
一是坚持立足省情实际。在与国家“数据二十条”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保持一致的同时,积极吸收我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数据估值、数据定价、政务数据平台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同时,聚焦江西产业特色、生态文明优势等,从产业能级提升、产业补链强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数据价值释放明确了系列举措。
二是坚持突出可执行性。围绕“数字江西”建设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谋划部署一批可操作可落地的重大工作,并注重与省级层面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正在拟定的政策文件保持衔接。具体将23项重点任务分解细化为60项细分任务,并在与省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责任部门,确保60项具体任务迅速落实。
三是坚持聚焦工作重点。对我省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搭建、数据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数据要素流通和应用、数据价值释放、数据安全监管作出全面部署;
同时,围绕各地、各部门重点关注的“加快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应用”问题,从开展数据要素确权登记、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筹布局数据交易场所、引导企业数据流通利用、促进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构建公平普惠的数据服务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系列重点举措。



江西省数据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数据机构改革。今年2月8日,省数据局揭牌运行,承担起统筹数字化发展和数据行业管理的职责使命。省大数据中心改革即将顺利完成,将服务支撑全省数据工作。

省数字产业集团挂牌运行,服务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生态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

省级层面“一局一中心一平台”运行架构基本形成。各设区市数据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均已完成。各县(市、区)数据管理机构也基本到位。全省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数据工作体系初步成型。

二是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省内第一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国家部署,组织省内重点数据企业高质量完成数据资源摸底调查任务。
积极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印发实施《江西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征集两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
成功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江西分赛,累计吸引796支队伍参赛,涌现出一批“数据要素×”优秀作品,江西财大团队参赛作品在全国首届“数据要素×”大赛总决赛中荣获“商业价值奖”。
三是不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坚持将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滚动实施了一批新基建重大项目。
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及上饶、九江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成投运。10个设区市建成千兆城市,5G基站数量超过10万个,实现城乡5G网络全覆盖、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全省泛物联网连接数突破4500万,实现“物超人”。
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组织开展算力资源摸底和算力需求调查,稳步推进省先进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
谋划建设全省数据汇聚流通基础设施平台并成功纳入国家试点工程,南昌市、赣州市入选全国首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我省成为全国3个“双试点”省份之一。
四是持续做优做强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推进赛道、项目、企业、集聚区、场景“五张清单”。
围绕二十条主攻赛道,累计推进三批65家省数字经济集聚区、147户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296个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发布六批省级“机会清单”800个、“产品清单”772个,遴选发布两批省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
数字化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制定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和支持举措。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数字文创等新业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数据工作计划




下一步整体工作方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党组成员王威:

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同时,将把贯彻实施江西“数据二十三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主动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细化配套政策。国家数据局今年以来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下一步还将陆续推出数据产权、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安全治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制度文件。
我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安全治理、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数据空间发展等系列政策文件。我们将会同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家各项制度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落实举措,细化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成熟一项、发布一项的原则,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加快建立健全我省数据领域“1+N”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江西“数据二十三条”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涵盖内容全,我们将充分发挥省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调统筹,及时跟踪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参照江西“数据二十三条”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省发改委(省数据局)作为牵头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下一步,还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江西“数据二十三条”,促进互学互鉴,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数据工作的浓厚氛围。



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下一步部署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党组成员王威:

一是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作了系统部署,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扩大有效供给的三种方式,即共享、开放、授权运营。

国家数据局正在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发改委(省数据局)根据国家实施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我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我省授权运营方式、授权流程、运营机制以及各责任主体权责等,目前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同时,为做好授权运营配套工作,正在研究起草我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拟明确“谁来登记、登记什么、怎么登记”等事项。下一步,省发改委(省数据局)还将在数据产权、数据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度作深化研究。
二是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涉及监管机构、实施机构和运营机构等多个责任主体。省发改委(省数据局)作为数据主管部门,将切实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推动各级明确授权运营实施机构和运营机构,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授权运营情况。
同时,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推动实施机构落实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要求,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运营机构的指导监督。督促运营机构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造成数据安全风险。
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推进合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涉及网信、教育、科技、交通、工信、气象、生态、金融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联动推进。省发改委(省数据局)将会同各部门以应用场景为导向,做好数据“盘点”工作,编制数据开放清单和授权目录。同时,积极打造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生态,深入挖掘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深度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公共数据资源红利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激活政务数据方面下一步部署


江西省政务服务办政务数据资源处处长饶建平:

一是完善政务数据标准规范。聚焦政务数据技术、管理、服务、应用等内容,搭建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框架,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务数据共享和回流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文件,逐步建成务实高效的、有江西特色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体系。
二是高效开展政务数据供需对接。省政务服务办统筹全省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定期收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填写需求信息,明确数源部门、资源名称、数据字段、共享方式、更新频率等信息,形成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推动政务数据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高效共享,逐步化解政务数据供需矛盾。
三是促进政务数据按需回流。聚焦基层单位用数实际需求,发挥政务数据赋能基层治理重要作用。简化数据回流审核流程,理顺数据回流工作机制,规划建设全省政务数据回流专区。各业务系统建设主管单位提供业务系统数据回流服务,按需向下级单位回流数据资源,不得无故增设回流条件。
四是建立政务数据协同治理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异议处理系统建设,各级数据使用单位将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等问题反馈数据供给单位,数据供给单位接收到反馈信息后应当及时给出处理意见。以上下协同、多方参与的政务数据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赋能省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一表同享等重点应用场景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水平。
五是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制。以共享为原则,以不共享为例外,对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应用、安全、存储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明确和细化,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数据共享新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相关立法工作,探索激励机制,将数据共享工作成效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把关的重要环节。推动信息化建设由项目思维向数据思维转变,高效用数、识数、汇数,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责任,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数据基础设施方面现状与下一步部署


江西省大数据中心主任吴俐

近年来,我省在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统筹建设一体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如在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我们建设了“赣信链”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为12个政府部门25个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可信流通。
同时,我们还探索了隐私计算技术的创新应用,依托省隐私计算平台为省人社厅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等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特别是在国家数据局关心支持下,我省数据汇聚流通基础设施平台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南昌市和赣州市入选首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分别承担数据空间、数联网方向试点任务,我省成为全国3个“双试点”省份之一。
按照国家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当前我们正在统筹谋划推进一体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用以支撑全省各地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我们考虑,全省一体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重点要提供以下三个方面服务支撑。
一是提供可信安全的数据流通环境。通过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脱敏、数据沙箱等技术,实现数据在不同主体间“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提供可信的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环境,有效提升数据流通环节的安全可靠水平。
二是提供全流程的数据开发利用服务。通过建设数据登记系统、数据授权运营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等,为全社会数据资源的确权登记、授权运营、汇聚治理、开发利用、安全监管等应用场景提供服务支撑。
三是提供体系化的标准规范。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我省数据标准体系,重点从数据基础设施标准、数据资源标准、数据技术标准、数据流通标准等方面,制定一批数据领域相关地方标准,为全省数据开发利用提供标准遵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国家数据局对接沟通,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一体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强有力支撑。

数据要素社整理自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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