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文摘   2025-01-24 23:19   江西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抚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1月24日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抚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抚州市2025年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先审查的基础上,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会议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以及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盘活国有“三资”,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同时,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零基预算改革还需深化,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提高;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基层“三保”压力仍然较大等,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零基预算理念,综合考虑了全市经济发展优势、潜力以及存在的困难、挑战,收入目标契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支出安排体现坚持过紧日子和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原则,积极稳妥、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抚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抚州市2025年市级预算草案。各县(区)人民政府收到上级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应当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本级预算汇总后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为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密集出台窗口期,瞄准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措施,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围绕扩大投资激活内需、做深做实“2416”行动计划、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两重”“两新”工作等方面强化财力保障,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全力保障教育、养老、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投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不断改进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控预算追加调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盘活利用各类存量资产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健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加快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拨进度。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领域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衔接机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督机制,穿透式监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情况。

(三)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跟进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及收入划分,严格各类功能区预决算管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贯彻“先谋事后排钱”“先评审后入库”要求,做实做细预算项目库管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与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控。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衔接落实中央税收改革任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四)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健全基层“三保”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管控,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穿透式监测和全流程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落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1+9”方案,确保存量隐性债务清零与融资平台退出有效衔接,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完善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抓好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财经纪律。

与此同时,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了2025年市工信局等92个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5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进行了重点审查,审查报告附后。


附件:关于2025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审查报告

附件


关于2025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重点审查报告


为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对2025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审查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预算工作委员会开展了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25年市工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81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7.23万元,其他收入2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724.8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881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63万元,项目支出16832.44万元。
2025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900万元,其中: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安排1000万元、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补助资金安排1000万元、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试点奖补安排700万元、经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并报市政府审定予以支持的其他项目安排20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深化落实“2416”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速稳居全省前列,产业发展稳中有进,企业培育成效明显,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迈出新步伐,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运行。从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市工信局主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优化专项资金分配安排,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较为规范有效。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相关要求,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各项收支安排较为科学合理,总体可行。
二、审查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
在预先审查和初步审查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就市工信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与安排存在的预算执行数与年初预算调整较大、部分预算支出进度较慢、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规范;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滞后、部分专项资金分配安排说明不够细化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完善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意见建议。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查意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了积极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认真研究,逐一对照,将上年结转资金、省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编入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进一步完善项目说明,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了《抚州市工信局财政专项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完善预算管理。市财政局要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相关绩效指标与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市工信局要核实核准部门基础数据,依法依规完整、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强化三年支出编制规划的准确性、科学性,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健全项目库建设,及时清理政策到期项目,优化项目资金安排。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部门预算指标的调剂与使用。健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部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机制,防止相关问题反弹。
(二)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安排。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强攻工业、大抓产业,做深做实“2416”行动计划,优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以数字技术赋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专项资金引导激励支撑,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推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三)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市工信局要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原则,提前谋划下一年度项目指南发布和项目立项、评审、储备等工作,简化专项资金申报与拨付流程,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强化专项资金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机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穿透式跟踪监督力度,对于一些实施进度慢的项目,加强协调沟通,督促县(区)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和结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分配、下达、使用等全过程情况。
(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工信局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相衔接制度机制,提高绩效考核结果在项目资金调整和分配中的权重。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市工信局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督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会同市工信局做好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到期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提出改进办法与措施。市审计局要对2025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执行和近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查提供参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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