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抚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韦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并就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拟定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韦萍强调,加强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是改进人大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内容,对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抚州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地见效;要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凝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蔡青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和审议意见,把落实审议意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去对待。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堵点难点。要坚持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推动全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供稿:市人大农委办公室 周文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