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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复配农药甲维盐含量不达标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4年9月12日,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接上级反馈:2024年5月20日湖南省农药检定所在溆浦县某农药批发部抽样的、标称江苏某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1.6%甲维·氯虫苯悬浮剂的检验报告结果是,甲氨基阿维菌质量分数不符合相关企业标准要求,判定该样品不合格,为劣质农药。经调查,当事人于当年4月7日,从长沙某农药经销商处购进案涉10件11.6%甲维·氯虫苯悬浮剂,进货价4560元,截止到案发,已全部批发销售完毕,销售所得共计4961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农药)》,2024年10月23日,溆浦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劣质农药,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961元;2、罚款4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961元。
这款高效氯氰菊酯乳油产品不合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4年6月30日,南丹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南丹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河北***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标称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194;商标:揽纵;规格:300 ml/瓶;生产日期:2024/03/21)进行质量抽检。经检测,其高效氯氰菊酯质量分数为2.9%,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判定为劣质农药。经查,当事人于当年4月2日,从河池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案涉农药2件共40瓶,进货价360元(9元/瓶),截至立案当日,执法机关抽样检测3瓶,登记保存4瓶,已销售33瓶,违法所得共计495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南丹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该劣质农药,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登记保存的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劣质农药4瓶;3.没收违法所得495元;4.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495元。
内容来源: 农药市场信息
本期编辑:程贝贝
本期审核:顾倩倩
本期监制:顾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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