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这些民族团结知识
你知道多少呢?
一起学起来吧!
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召开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分别在2014年9月28日至29日、2021年8月27日至28日。
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
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
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
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总目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理念: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总要求: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根本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本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宪法》对我国多民族基本国情的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
大散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之间交错居住。
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
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
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简称“两个共同”。
“三个离不开”的内容: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五个认同”的内容:
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六个相互”的内容:
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
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内容。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两个主义”:
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各民族“三和”:
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三交”: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基本政策: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
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转自:微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