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伴随着“砰砰砰”的几声,横亘在两家中间的围墙不仅被顺利拆除,拆除的更是邻里之间半年多以来的“堵心墙”。这次执行行动,是天元区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切实演绎了一场“三尺巷”的故事。
李某甲、李某乙和李某丙三家相邻。李某甲的自留山位于李某乙和李某丙房屋后侧,平时需从两家中间过道通行上山。
李某乙建起围墙后,致使其与李某丙家中间通道为不到0.5米宽的距离,仅能容一人侧身通过,严重影响李某甲正常通行。经村干部、派出所调解员调解无果后,2024年2月,李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李某乙拆除围墙,恢复通道。法院判决后,李某乙拒绝配合拆墙。李某甲遂又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到案情后,承办法官三次上门找李某乙等人沟通,反复释法说理,并且劝解对方互谅互让,共同维护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原本情绪激烈的被执行人李某乙态度有所松动。
11月12日,经过前期多方协调,由该院执行局局长带队,法警协助并邀请人大代表,村支书及各方当事人在场见证,开展执行活动。当天上午,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李某乙最终答应拆墙,将通道恢复至1.5米宽,并主动配合法院拆除。伴随着锤子砸墙、电钻冲击等喧鸣声,这堵闹心墙最终被拆除,邻里间的纷纷扰扰,也最终平息。
“远亲不如近邻”,左邻右舍,缘分深厚,理应和睦相处。而邻里之间的嫌隙纠纷,有时光靠一纸判决书或是强制执行,恐怕很难彻底消除,甚至会带来后续隐患。天元区法院在精心审案的同时,还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给当事人讲情、明理、析法,调和双方矛盾,解心结,化烦忧,促和谐。在该案中,不仅拆掉了“闹心墙”,更加疗愈了“邻里伤”。
来源:天元法院网
编辑:陈绍飞
一审:谭 晶
二审:周子熙
三审:王益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