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攸县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共有的位于攸县城关镇万古桥村的房屋一栋。因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攸县法院提出对该房屋的拍卖申请。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议价后挂网拍卖,最终该房屋以100.8万元成功拍卖。
因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尚欠临近村民及其亲属债务,在房屋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未经法院及任何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在房屋前门垒砌起一面高约1.3米的红砖围墙,试图非法占据房屋前院空地。对此,该案件承办法官周亦平及县拆违办曾多次与相关案外人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性及后果,但其仍拒不拆除。
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司法拍卖有序进行,本次行动由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艳辉靠前指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孙乔波统筹协调,执行局局长彭飞燕带队进行现场调度。攸县法院执行局与县拆违办联动配合,经研商,制定详细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全局干警一一细化分工到人。法官还多次到案涉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阻挠、对抗执行及其他过激行为进行汇报研判,提前安排部署法警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本次活动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全程参与见证。
一到达拆违现场,便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某亲属早早就候在门口试图阻拦,情绪十分激动,经劝阻将其带离门口后,法院干警立刻按照各自分工,拉起警戒线、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展开多方位全程录像。
过程中,周某某亲属多次以强行闯入警戒区、躺地拦车等行为,想方设法试图阻拦执行。考虑到该名亲属已70余岁,执行局干警们全程对该名案外人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并现场部署法警务必注意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多方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与县拆违办工作人员共同将简易砖墙进行拆除,活动全程规范,秩序井然。执行行动结束后,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通过亲临现场见证执行,切实感受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与不易,也深刻体会到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与信心。
“这次强拆行动是攸县法院重拳出击、有力打击挑战司法权威行为的具体表现,也是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体现。”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彭飞燕表示。下一步,攸县法院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公民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如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来源:攸县法院网
一审:谭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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