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因此,上诉材料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虽然文书送达是判决书生效的前提,但拒收判决书不代表判决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佛山中院
一审:谭 晶
二审:周子熙
三审:王益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