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知识日新月异,是一门终身学科,为更好的服务患者,医务人员需要终身学习,不断充电,及时更新,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因此,早在199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 ,用强制性的学分规定,来实现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目的。
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又重新颁发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2008年,卫生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了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与相关配套要求。相关规定要求,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获得至少25分的继续教育学分才算合格,且与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自此以后,医疗圈开始流行一句话:天下医务人员苦继教学分久矣!不过刚刚,与全体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迎来了重磅改革!
11月7日,国家卫健委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等配套管理办法同步迎来优化调整。根据以上相关内容梳理发现,此次修订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丰富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途径大大拓展;二是实用性,升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确保医务人员所学即所用;三是简化管理,优化完善学分制,加大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扶持。《办法》提到,以“有计划的自学”方式进行相应继续医学教育也可获得相应学分,该类学分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授予并登记。用人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学习成效等可验证因素,综合评估后授予相应学分,每年可达10学分。通俗来讲,继续医学教育传统项目外内容升级为多种形式的“菜单式”教学,医务人员可根据各自的职称、地区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学习,此举将有效缓解学分获取难等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至于原有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含金量也会得到显著提升。继教形式变得更加丰富,与个人需求、岗位胜任力、科室和医院的需求变得更加匹配。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等由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学分登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及时上传至本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学分制改革是此次新规修订的重点,也是一大亮点。根据《办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这意味着,在延续传统学分制的基础上,学分计算方法和标准得以简化,不再设置Ⅰ类、Ⅱ类学分分类。也就是说,通过继教项目学习(传统为Ⅰ类学分)与自学类学习(传统为Ⅱ类学分)将一视同仁。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主任毕明帅向“医学界”解读称,这一变化将极大地减轻不同层级医务人员的负担,“基层医务人员外出参加项目类面授培训班学习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比较高,既往反映获取Ⅰ类学分途径有限。”不再区分Ⅰ、Ⅱ类学分后,将有效解决医务人员的实际问题。
《办法》出台后,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都按统一标准计算发放,即3小时授予1学分。“医学界”独家获悉,根据国家对继教管理规定的要求,临床、口腔、中医以及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参加卫生健康委、中医和疾控三大系统所获学分都是“同一牌照”。国家项目和省级公布的项目、不同部门公布的继教项目、不同省公布的项目均打通学分互认,倡导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按需参加培训学习。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孙文民告诉“医学界”,此举将为医务人员大大减负,“以前,国家级项目是3小时1学分,但地方项目标准不一样,可能是6学时1学分或5学时1学分,现在统一为3小时授予1学分。医务人员不必再参加不同级别的项目去争取更多的学分。”此外,《办法》施行后,各个省将进一步简化学分获取和办理的流程。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自学也能获得学分、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等学分获取的相关内容,有同仁问,这些措施是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前奏?近年来,确实存在不少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的呼声。一些医务人员认为该制度增加了他们的负担,且存在买卖学分等不良现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学分制即将被取消。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旨在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该管理办法确实提到了经用人单位批准的有计划的自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这是为了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之余进行自我提升和学习。这一措施的实施并不是继续教育学分制即将被取消的信号,只是对学分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自学获得学分只是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的其中的一种方式。同样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并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的信号,而是对学分制的一种优化和完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确保学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一措施有助于减少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学分差异,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加准确地衡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成果和继续教育情况。而对于大部分医务人员都在意的学分获取不公及学分买卖等问题,针对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的建议和提案,国家卫健委已经作出了回应,表示将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杜绝买卖学分等不良现象,并大力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以解决工学矛盾。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而不是取消学分制。
不过,在今年的1月8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再实行学分计算而以学时进行管理,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医学教育。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明确不再实行学分计算,转而以学时进行管理,这一变化反映了继续教育政策向更加实用、更加注重实效的方向转变。这一改革趋势对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未来或许可能会有更多的卫生技术专业跟进,取消或调整继续教育学分制,不过这都是只有正式政策发布后才能明确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