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想知是甚麼?請看看以下內容啦!
重新公佈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全文。
訂定第6/2021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及修改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該批示,原路環街市不列入公共街市名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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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想知是甚麼?請看看以下內容啦!
重新公佈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全文。
訂定第6/2021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及修改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該批示,原路環街市不列入公共街市名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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