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知識】業權人享優先購買權

学术   2024-11-25 17:30   中国澳门  



之前提到,甲、乙兩兄弟早年聯名買入A單位,各有一半業權。甲在出售自己的份額時,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根據《民法典》第1308條的規定,任何共有人向第三人出賣其份額或以其份額作代物清償時,其他共同權利人享有優先權,且優先於其他法定優先權人。所以,如果甲要出售其擁有的二分之一份額業權時,乙是享有優先購買權

而根據《民法典》第410條的規定,甲須將其出售計劃及合同條款通知乙,乙則須於接獲通知後八日內行使其優先權,否則該權利失效。 但屬權利人須遵守的期間較短或義務人所給予的期間較長的情況除外。

下期預告

假如乙就甲出賣有關份額時未獲通知,乙可怎樣做? 之後的帖文為大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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