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破产?起诉?这家广电公司再起风云!

科技   2024-11-20 22: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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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电行业内的一起诉讼引发关注,涉案金额达超1.55亿元,该起诉讼不仅牵扯出了这两家公司与有线电视发展的渊源,也让行业对背后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警醒。


11月14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中信国安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因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在北京一中院对其公司提起诉讼。

2022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2022)京仲裁字第1405号《裁决书》,依法采取划扣措施,将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公司”)银行账号中155,717,274.86元划扣并发还给了中信国安。

原告在《起诉状》中认为,上述执行行为发生在北京一中院受理国安广视公司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属于对公司进行个别清偿的行为,提出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在破产前六个月内向被告个别清偿债务的行为;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个别清偿款人民币 155,717,274.86 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这起诉讼中涉及的两个主体,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均与有线电视网络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由中信国安总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 14 日在国家工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并于 10 月 31 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信国安是有线电视网络的重要投资方和建设者,投资了众多有线电视网项目,根据介绍,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覆盖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 7 省 13 个 地市。

(所投资有线电视公司部分截图)

然而,最近这些年中信国安日子并不好过2020年5月17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作为上市公司主体的中信国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曝出连续连续七年造假,当时在A股市场引发了巨大轰动。最终,中信国安被处以60万元罚款,其余高管、责任人员也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后又因为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被停牌

2022年1月,北京一中院裁定中信国安破产重整,直到2023年2月份,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批准。重整后,上市公司中信国安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变更为中信国安实业,中信国安实业持有上市公司主体36.44%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信集团。

根据其2023年年度报告,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信国安持续加强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管理。其中提到公司积极与中国广电及其控股的安徽、湖南等省网公司进行沟通,持续关注“一省一网”整合工作动向,在坚决支持网络整合工作的同时努力维护公司投资权益。截止报告期内,公司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5G用户总数已达 630 余万户。

2|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由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联合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岳阳市有线网络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地市的广电运营商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2.15亿。
在成立后的几年间,积极与各地有线电视地网公司、电信运营商展开合作,通过 DVB+OTT、IPTV+OTT 模式,聚合资源,不断扩大业务覆盖范围,签约覆盖用户量及广视业务总覆盖用户数逐年增加,业务覆盖了湖南、湖北、河北、云南、北京、广东等多地

受广电业务市场以及控股股东影响,近几年国安广视运营情况急剧下滑,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83亿元,净资产-15.51亿元,负债总额29.34亿元。

2021年7月,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以国安广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名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

随后,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

2022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 01 破 280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中信国安丧失对国安广视的控制权。

目前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已分别于20232月和7月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关于债款的纠纷,其实在2023年10月7日,国安广视管理人诉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案在北京一中院立案但是在2024年4月30日,国安广视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一中院裁定准许其撤回对公司的起诉。

而最近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再次就同一是由发起诉讼,以下信息点值得高度重视。

一,破产过程中关于债务清偿相关法律

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尚未宣告破产,或者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在破产程序中,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比如清偿行为使得债务人原本价值降低的资产得以保全或增值等情况。

因为目前该案目前尚处于一审阶段,所以最终结果对中信国安的损益影响在仍然难以确定。

二,企业资金管理与财务风险问题

这两年来,伴随有线电视业务承压,曾经与行业一同发展的企业也正在面临生死存亡的挑战,财务造假、破产清算等负面消息也让不少人感慨。

除了合作伙伴,很多广电网络目前债务问题也比较突出,化债工作任务非常严峻,对公司的财务透明和法律合规性要求越来越高,对班子成员更是一项巨大的考验,希望行业能齐心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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