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融资畅通工程”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上海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24年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实施“融资畅通工程”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上海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意见》要求深化方案落实,加力绿色金融发展。贯彻落实《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助力上海形成国际一流绿色金融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设立绿色(分)支行,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创新开发基于碳普惠减排量的各类金融服务,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转型活动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互补。上海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应主动开展ESG信息披露,提升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推进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落地建设,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024年力争全市绿色信贷余额突破1.5万亿元。
《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3月1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该行动方案提出企业ESG能力提升行动、ESG市场增效赋能行动、ESG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等3项行动。企业ESG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发挥国有企业ESG带头先行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发挥外资企业ESG实践协同效应、加强涉外企业跨国业务ESG应用;ESG市场增效赋能行动包括加强ESG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创新ESG金融服务和产品、培育壮大ESG专业服务机构、加大对ESG理念的宣传力度;ESG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包括建立涉外企业ESG工作推进机制、出台ESG相关支持政策、大力培养ESG专业人才、发挥ESG创新生态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是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的一项重要政策。该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并推动到2035年形成成熟、高效的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体系。该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出台统一的碳核算标准,并鼓励使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支持碳核算工作。
2. 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优化绿色债券标准、研究制定绿色股票标准,以及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
3. 强化环境信息披露: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
4. 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加大资本市场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5. 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丰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高排放行业和项目绿色低碳转型。
6.强化气候变化相关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
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ESG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4年3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召开ESG产业发展推进大会,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ESG发展的若干措施》两份文件。《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优化空间布局、培育经营主体、促进创新发展、深化融合应用、扩大开放合作、营造发展生态六大工程、13项具体任务。《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ESG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5条,说明了具体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资金奖励,包括:对于积极践行ESG理念、规范披露ESG报告的企业,最高5万元奖励;对于在国内外主流ESG评级中获得A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级别的企业,5万元奖励;经评选列入园区年度ESG发展优秀案例的企业,10万元奖励;在园区新设立且符合条件的ESG项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落户奖励;扎根园区且符合条件的ESG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发展奖励;打造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创新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ESG项目,最高可获得300万元房租补贴;被认定为“ESG产业特色楼宇(产业园)”,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于经认定的培训和产业对接活动,按照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是由中国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该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特定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核心内容包括:
1. 披露框架:指引要求公司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
2. 具体议题:指引针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等方面,设置了21个具体议题,如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3. 双重重要性原则:指引要求识别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的议题,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4. 应对气候变化:指引对气候议题设置了详细的披露要求,包括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信息。
5. 披露要求的层次:指引的披露要求分为强制、鼓励与自愿三个层次,对于复杂度和挑战性高的信息,定性与定量披露要求相结合。
6. 生效时间与过渡安排:指引要求上证180、深证100、科创50,及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7. 鉴证要求:指引并未强制对于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鉴证,但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进行核查或鉴证。
指引的发布旨在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完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应利用好过渡期间,提前进行规划,并在实践中持续积累经验、不断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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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该准则是5月27日,由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规范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该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其他自愿或按规定需要进行此类信息披露的企业。
该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
1.披露目标与原则:准则明确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重要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以便其作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其他决策。这有助于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信息质量要求: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当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
3.披露要素:企业应披露包括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等核心要素。
4.适用范围: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但实施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5.重要性原则:在合理预期下,如果某项可持续信息的省略、错报或模糊处理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那么该信息具有重要性。
6.披露形式:企业应公开发布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可以与财务报表同时披露,或按监管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单独披露。
该准则的发布是中国在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预计将进一步统一企业可持续信息的披露标准,发挥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引导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同时,该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衔接,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
《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CASS-ESG 6.0)之一般框架》
该框架是6月3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和责任云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实用工具,帮助它们更好地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该指南严格参照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结构顺序,设置了包含环境(E)、社会(S)、治理(G)以及“前言”(P)和“后记”(A)等5项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9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和165项四级指标。指南提供了详细的指标解释和企业案例,以协助企业编制符合监管要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
指南的核心目的在于打造一个既具有国际视野又符合中国本土国情的专业工具,帮助监管机构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并辅导中国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企业可以参照这些指标来编写报告,计算环境绩效指标,并申请参加“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评级”。
此外,指南还发布了专属网站,提供便捷的下载渠道和可持续发展报告评级结果检索功能,以支持企业获取专业指南和进行信息查询。《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CASS-ESG 6.0)》还包括90个分行业指南,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符合行业实际的信息披露指导。
《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是由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旨在引导中央企业在新时代背景下以更高的标准履行社会责任。该指导意见强调了中央企业在依法合规经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要求企业通过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来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包括: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央企业在经营管理全过程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将社会责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工作领导机构。
3.制度机制:中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工作制度体系,将社会责任工作纳入战略规划,并鼓励制定相关专项规划。
4.深化履责实践:鼓励中央企业开展特色履责实践,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模式,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管理。
5.沟通传播:中央企业应丰富社会责任传播形式与内容,加强国际国内履责传播,建立规范的社会责任报告定期编制发布制度。
6.监督考核: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并通过综合评价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的发布日期为2024年6月4日,它标志着中央企业在新时代的社会责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求企业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做出表率,推动企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年6月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北京ESG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体系加快形成,在京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70%左右,ESG鉴证和评级水平进一步提升,ESG实践进一步丰富和深化,ESG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北京ESG体系高质量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信息披露充分高效,ESG生态体系完备,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凸显,ESG实践丰富多彩,监管体系运转有效,成为ESG发展全国高地和国际代表性城市。《实施方案》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分别为强化ESG信息披露、加强ESG生态体系建设、支持ESG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发展、丰富和深化ESG实践、推动ESG试点示范、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以及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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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ESG行动报告》
《2024年度ESG行动报告》是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该报告基于A股与港股647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972家上市公司作为评价对象,编制形成了“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报告展现了中国企业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特征与趋势,并提出了推动中国ESG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报告的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ESG监管加速发展,中国企业在ESG发展上迈出了新步伐,显示出“加速度”。在这份榜单中,100家入围的企业ESG指数均值显著提升,达到77.4分,其中20家企业获得了五星卓越水平的评价。制造业企业在“先锋100”榜单中占据了一半,显示出中国制造业对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的高度重视。此外,报告还强调了中国上市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主动性,其中超过六成的企业设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量化目标,85%的企业披露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近九成的“先锋100”企业将ESG理念融入供应链管理,将ESG理念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
《2024年度ESG行动报告》的发布,旨在激励更多中国企业主动拥抱ESG理念,全面推进ESG工作,展现更加卓越的风采,并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ESG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发布氢能与绿色农牧两条指数
2024年8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宣布,将于8月15日推出两条新指数:深证氢能指数(代码970066)和深证绿色农牧指数(代码970073)。这些指数的推出是为了进一步丰富深圳市场的绿色低碳指数体系,支持高质量的资本供给。
深证氢能指数主要参考了《氢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从氢制备、储运、应用等领域选取了50只市值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的A股公司作为样本,包括三环集团(氢燃料电池)、阳光电源(光伏制氢)、美锦能源(工业副产制氢)、厚普股份(氢加注解决方案)、潍柴动力(氢内燃机)等龙头企业。截至2024年7月底,该指数总市值为7222亿元,自由流通市值为4279亿元。
深证绿色农牧指数则参考《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挑选了从事绿色种植、养殖及农业生态治理的50家具有较好ESG表现的A股公司作为样本,涵盖牧原股份(一体化养殖)、海大集团(发酵饲料)、隆平高科(植物育种)、新洋丰(环保肥料)、华邦健康(环保农药)等代表性企业。截至2024年7月底,绿色农牧指数的总市值为7870亿元,自由流通市值为4209亿元。这两条指数的推出将进一步助力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氢能与农业生态领域的可持续投资。
中上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指南》
2024年9月4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指南》,为企业提供了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详细操作手册。指南依据2024年4月12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编写,旨在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指引,提高报告编制水平及相关工作能力。
指南系统性地解读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整体框架及各个议题项下的具体披露要求,特别是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内容。同时,指南还结合了境外主流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规则,提供了国内外优秀披露案例供企业参考。
全书分为六章,涵盖了报告编制流程、重要性议题识别、环境议题、社会议题、治理议题的披露要求,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鉴证、ESG评级和ESG投资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些内容,上市公司不仅可以更好地编写符合标准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还可以了解报告的实际应用和市场价值。
全国碳市场扩容至水泥、钢铁和电解铝行业
2024年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2024年将成为这些行业的首个碳排放管控年度,并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
该方案明确了两个发展阶段:2024至2026年是启动和实施阶段,2027年以后是深化和完善阶段。水泥和钢铁行业的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过程,排放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电解铝行业则额外包括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
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新增的年排放量约30亿吨。重点排放单位包括年度直接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这些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该扩容计划旨在进一步加速中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进程,通过覆盖更多高排放行业来推动温室气体的削减。
十三部委发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
2024年9月18日,国家疾控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以应对气候变化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要健全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到2030年形成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
方案设定了十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气候变化与健康的协作机制、建立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预警提醒、强化健康风险的评估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卫生保障能力,特别是在极端天气事件的应急处置上。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提升绿色低碳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增强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并促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的创新发展。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3年ESG报告》发布
2024年9月18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发布了《2023年ESG报告》,详细介绍了该基金在过去一年的投资情况及其对绿色发展的贡献。报告显示,2023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经覆盖了长江经济带的所有十一省市项目,充分体现了国家战略导向,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理念、产业、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引领。
截至2023年报告期末,基金共出资69.94亿元,撬动了超过500亿元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发展领域。资金投向方面,约72%的资金用于支持“双碳”领域(即碳达峰与碳中和相关项目),其余28%用于生态环保领域。这些资金的分配和投资布局,显示了基金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和助力国家碳中和战略目标上取得的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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