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基层不会用、不敢用乡村振兴用地政策问题?今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政策通气会,解读日前印发的《湖南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4版)》。
此前,由于乡村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多个部门,限制因素多,不少地方反映乡村振兴用地政策不会用、不敢用。针对此类问题,工作指引对现行政策进行整合集成,明确了乡村振兴用地正负面清单,为基层了解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提供参考。
以乡村振兴用地正面清单为例,包括依托现有农产品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用地,农产品烘干、贮藏、保鲜、畜禽屠宰、冷链、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用地均在此范畴,如对芥菜、油茶、黄花菜、辣椒等农产品初加工;依托乡村资源优势的文旅用地,涉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非遗传承、传统手工业、文化创意、露营旅游经营性营地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乡村民宿等;还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如“互联网+”现代农业、光伏、风力发电、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新基建用地等,加快赋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地。
据介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由村(居)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关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办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再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还需依法办理转用手续。
附乡村振兴用地正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
(一)依托现有农产品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用地,包括农产品烘干、贮藏、保鲜、畜禽屠宰、冷链、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用地,如对芥菜、油茶、黄花菜、辣椒等农产品初加工;
(二)农资配送、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物流仓储用地;
(三)依托乡村资源优势的文旅用地,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非遗传承、传统手工业、文化创意、露营旅游经营性营地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乡村民宿等;
(四)健康养老服务设施等用地;
(五)依托矿产资源禀赋的矿产资源开采用地;
(六)依托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的农业特色小镇、地方特色产业用地;
(七)其他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光伏、风力发电、汽车充电桩、移动通信基站等新能源新基建用地。
负面清单
(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不得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外的建设;
(三)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四)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
(五)不得用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建设;
(六)不准利用未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污染地块用于工业、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用途;
(七)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