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港政务服务消息,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推行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对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行“免申即退”,实现投标保证金管理“一趟不用跑”,降低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消息指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电子合同后,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退款时限和程序,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需提交申请。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其他处理意见的,则先行退还除中标人之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招标人未书面告知其他处理意见的,则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收取投标保证金委托书》中载明的招标人账户。
编 辑 | 刘燕林
监 制 | 肖立宝
审 核 | 黄 俊
责 编 | 刘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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