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减轻参保患者用血费用负担,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规范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规范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主要明确了医保支付的5个种类15个血液制品品种、血液制品医保支付病种范围及参考值、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政策。根据《通知》,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等各种出血病症,以及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大型手术、严重创伤及抢救、急救等符合临床手术情形下使用的血液制品,均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全区医保基金对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血液制品,按照全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保待遇政策相关规定,按比例予以支付;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蛋白类制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及参考值,执行现行全区医保药品目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