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大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腐败乱象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医疗机构、殡葬服务机构违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2、殡葬设施承建方、殡葬设备和用品供应商、殡葬服务提供方以串通投标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黑殡葬"团伙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制买卖商品或服务、争抢垄断尸源、侮辱尸体、非法买卖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组织等违法犯罪; 4、采取非法手段插手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工程领域中围标串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 5、殡葬领域中涉黄、涉封建迷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建设殡葬设施等犯罪活动; 7、为殡葬领域违法犯罪提供庇护、纵容或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违法犯罪分子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案件查处的行为; 8、殡葬领域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举报、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尽可能多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3、举报人对举报、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1、凡举报、揭发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和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对以上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3-8022108;举报(来信)地址:同心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751300。
同心县公安局2024年12月23日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大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腐败乱象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