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同心】同心县人民法院:债权转让惹纠纷 调解结案平争端

民生   2024-12-23 18:05   宁夏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穿透式审理,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圆满化解因债权转让形成的三方借贷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大山(化名)诉被告谢军(化名)、杨华(化名)、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立案后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就接到当事人电话,要求尽快审理。通过阅卷了解到,谢军与杨华合伙注册了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谢军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告杨华为公司股东。因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房地产销售资质,故挂靠案外人王世雄(化名)所在的宁夏某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销售房产,又因谢军、杨华欠王世雄借款,王世雄又欠大山40万元借款,2017年,经各方协商由被告谢军、杨华分别向大山偿还借款20万元,承诺两个月内偿还借款。后杨华向大山偿还了16.5万元,下剩23.5万元两人至今未偿还,遂引起大山诉讼。

通过与各方当事人联系,法官了解到案件历经管辖权异议等程序后,审理持续时间较长,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浓、矛盾尖锐,与法官沟通案情时,容易冲动。在充分掌握双方分歧和争议焦点后,为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秉承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历经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谢军、杨华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原告分别偿还20万元、3.5万元。调解完毕后,太阳已经落山,“走,老哥,一起吃个饭走。”被告握着原告的手说道。至此,一件始于2017年的案件终于达成调解,争端得以平息,人情关系得以修复。

下一步,同心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合乎法律又不失温度的特点,回应群众的美好期盼,传递法治力量,竭尽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星星

马  礼

辑/图片:苏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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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同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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