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复接地,许多同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重复接地不重要,等电位联结更重要;也有人认为,重复接地电阻没必要要求过分严格。不管如何,对于工程建设行业的从业人员还以以标准、规范为依据,个人观点仅供讨论、交流,不能作为建设依据。下面将部分有关重复接地的标准条款列表如表1所示,供大家参考!
表1 部分有关重复接地的标准条款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 条款号 | 内容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 12.4.11-5 | TN 接地系统中的PEN导体,应在建筑物的入口处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并重复接地。 |
12.5.15-1 | 12.5.15 架空线和电缆线路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网中,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阳值不应超过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 50064-2014 | 5.4.4-2 | 发电厂和变电站有爆炸危险目爆炸后会波及发电厂和变电站内主设备或严重影响发供电的建(构)筑物,应用独立避雷针保护,采取防止雷电感应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 露天贮罐周围应设闭合环形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无独立避雷针保护的露天贮罐不应超过10Ω,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30m。架空管道每隔20m~25m应接地1次,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易燃油贮罐的呼吸阀、易燃油和天然气贮罐的热工测量装置应与贮罐的接地体用金属线相连的方式进行重复接地。不能保持良好电气接触的阀门、法兰、弯头的管道连接处应跨接。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 | 7.2.2 |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或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第3部分:对浪涌保护器的要求》 GB/T 19271.3-2005 | B.1.1.2 | B.1.1.2 电缆长度对导线间电流分布的影响 随着变压器与用电系统之间供电电缆长度的增加,变压器阻抗的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各导线的局部电流将出现一个均衡分布(见图B.4)。只有在采用短电缆或中性线具有非常低的阻抗(例如由于重复接地)时,才可能出三条相线L1、L2、L3及中性线间的非均衡电流分布。图B.5说明了电流在这种系统中的分布情况。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2-2013 | 4.4.6 | 要求中断供电时间小于或等于0.5s的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设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且宜为在线式。TN-S系统中的不间断电源装置(UPS)输出端为三相时,应加装三相隔离变压器并做重复接地。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 6.2.16 | 采用电缆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2,钢绞线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 |
7.2.3 | 道路照明配电系统宜选用TN-S接地制式,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应与保护线(PE)分开,在始端PE线与变压器中性点 (N)连接,PE线与每根路灯钢杆接地螺栓可靠连接,在线路分支、未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处做重复接地形成联网。 | |
7.2.6 | 在配电线路的分支、末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做重复接地并形成联网,其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GB 51202-2016 | 4.6.10-4 | 冰雪景区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当采用TN-S系统时,保护导体(PE)超过50m时,应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超长时,未端配电箱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应作局部等电位连接或辅助等电位连接。 |
6.2.17 -4 |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机械上的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可连接的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同一台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的要求。严禁通过工作电源连接,且严禁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