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9月30日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交所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针对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的行为,对夏海钧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鉴于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对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证监会将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予以罚款和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5月31日,证监会披露了恒大地产的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恒大地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1.75亿元;对起到组织、指使作用的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470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