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两人起争执,一人被打伤!

民生   2024-12-27 23:4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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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产生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小纠纷”,就容易酿成“大矛盾”。近日,临清法院康庄法庭与执行局联合化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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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二人为前后邻居。尹某的丈夫王某与王某系同宗兄弟。2023年12月初,王某与尹某因在胡同里装土等事宜产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王某将尹某打伤。尹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尹某诉至临清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万余元。



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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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法庭法官王伟在承办该案后,及时查阅卷宗材料,掌握了基本案情,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既是邻居,又是亲戚,涉案金额不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伟法官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王某赔偿尹某各项损失共计8000余元。



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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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但王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义务,尹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前调解”阶段,为了更好地化解尹某和王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双方之间邻里和亲戚关系的进一步损伤,王伟法官积极和执行法官张雷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和睦相处,多次耐心做王某的工作,促使王某主动联系尹某的丈夫,最终,王某过付了赔偿款8000余元。尹某随即向临清法院申请撤回对王某的强制执行。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执前调解”阶段圆满化解,尹某和王某均对王伟和张雷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临清法院牢固树立“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审判阶段法官熟悉案情与执行阶段法官执行力度大的优势,加大执前调督促履行的力度,实现“1+1﹥2”的良好效果,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在执行前化解,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临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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