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共租赁住房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临建字【2023】21)号中规定条件的群众。
申请材料:(一)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
3、家庭成员收入和车辆查询、房产查询、工商登记等财产证明;
4、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在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或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5、残疾、低保、退役军人另需提供残疾证、低保证、退役军人证;
6、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毕业证或士官证;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
4、住房情况证明;
5、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等材料;
6、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在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或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7、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
3、家庭成员收入和车辆查询、房产查询、工商登记等财产证明;
4、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在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或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5、残疾、低保、退役军人另需提供残疾证、低保证、退役军人证;
6、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等材料;
7、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分配流程:领取申请表→准备材料→材料递交→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公示→抓号分配→分配结果公示→签订合同→入住
办理时限:即接即办
受理地点:临清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租金标准:根据《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
自愿退出:持合同原件和身份证到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进行办理。
合同备案机构及地点:临清市政务服务大厅房屋备案窗口。
咨询电话:0635-2437758
监督电话:0635-2323589
来源: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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