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无为四部门联合通告!

文摘   2025-01-21 16:00   安徽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

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为辖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未经许可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制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烟花爆竹,一经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将依法进行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相关人员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

四、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必须按许可证规定地点实行一证一点、专店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应当从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严禁从其他非法渠道私自进货。烟花爆竹销售点要加强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自行到批发企业仓库提取烟花爆竹。

五、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在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严禁到无证、流动兜售的商贩处购买。

六、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特别说明:"小金鱼摔炮"、"仙女棒"等网红产品均属于"冷光烟花",统一纳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运输"冷光烟花"属于违法行为。)

七、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二)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成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从合法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发现有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


九、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城南派出所:6788110;
城北派出所:6322314;
陡沟派出所:6521337;
福渡派出所:6640766;
城郊派出所:6530114;
石涧派出所:6182083;
红庙派出所:6120154;
严桥派出所:6191087;
开城派出所:6280154;
赫店派出所:6600074;
泉塘派出所:6961110;
蜀山派出所:6980110;
鹤毛派出所:6990110;
牛埠派出所:6260009;
洪巷派出所:6020248;
刘渡派出所:6750454;
襄安派出所:6890121;
十里墩派出所:6700450;
姚沟派出所:6760329;
泥汊派出所:6880046;
高沟派出所:6860020;
昆山派出所:6840103;
市交通局:6301327;
市市监局:6301436;
市应急局:6615210。

无为市公安局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END

来源:无为发布

无为人
崇文守正,无为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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