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女副市长吴丽华带“小鲜肉”一年开房265次,让人跌破10副眼镜!

旅行   2024-12-27 15:48   河南  


一则八个月前的“旧闻”,今天读来仍觉震撼:2024年4月18日,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案件公开审理,她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没收赃款赃物,并罚款一百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吴丽华一年的开房记录竟然高达265次,房费总计38万元。经查得知,吴丽华每一次开房带来的男人都不一样,但全都是年轻、面目姣好的“小鲜肉”。


在已往的“官场现形记”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是男性官员带着娇滴滴的美女开房,如广东省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某带女下属到宾馆开房;前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某与美女下属桃某,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在广州高级酒店开房共计410余天,房费高达36余万元;内蒙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城市管理执行局的一个中队长,长期和单位一女下属开房……


但吴丽华副市长以亲身实践,狠狠地教训了人们的“孤陋寡闻”,颠覆了大多数人心目中“只有男性领导带着美女开房”的可笑认知。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同样办得到!女同志不仅办得到,而且比男同志办得更出色:你卢经理两年半才开房410次,我吴副市长一年下来就是265次,这不是高下立判么?


而实际上,吴丽华并不是女领导带小鲜肉开房的开创者,远的如唐朝武则天,近的如大清慈禧,她们哪一个不是吴丽华的老师傅?但话又说回来,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你武则天、慈禧才有区区几个小情人,与今日吴副市长的“千军万马”相比,岂不是小巫见大巫吗?“芳林新叶催旧叶,流水前波让后波”,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嘛!


然而,当今反腐利剑高悬,党和人民都在监督,众目睽睽之下,所有的贪腐与淫靡,不管做得何等隐秘,终将一览无遗。大江东去,淘尽千古人杰;但它决不会淘去西门庆们的“伟业”,也不会淘去潘金莲们的“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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