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审核武穴市诚信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条件,现将稳岗返还第三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间请各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完善银行账户信息,录入银行账号,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上级部门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监督反馈电话:
人社局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股 0713—6277018
业务咨询电话: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0713—6271327
附:武穴市2024年第三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拟发放公示表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徐桑园
责编:沈 峰
监制:胡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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