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取个红包钱,证明我姐是我姐?”河南,女子银行取款过年包红包,竟遭柜员盘查2小时未取成,女子怒而报警,结局大快人心!

文摘   2025-01-28 22:00   北京  
河南平顶山,女子去银行取钱给孩子们包红包,却被柜员反复盘问,甚至要求证明自己和姐姐的关系。

拖延了近两个小时仍未取款成功,最终王女士无奈报警求助!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王女士有一个姐姐,姐姐嫁给了一个包工头,住在大城市,过得也算是比较宽裕。

而王女士则选择了和青梅竹马的丈夫结婚,生活节奏较慢,虽然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但享受着平静的乡村生活。

每年过年,经济条件好多姐姐都会提前转一些钱给王女士,让她取出现金给孩子们包红包。

今年姐姐照常提前转了5000元给妹妹,让她取点新钱用来给孩子们包红包。

王女士一听,赶紧准备好身份证去银行取钱,令人没想到的是,这次她却碰到了一些麻烦。

到了银行后,她告诉柜员小张自己要取5000元现金。

柜员小张看了看账户,发现这个账户并不是王女士自己的,而且中午刚到账的5000元钱,现在马上就要取走?

小张心里开始有所怀疑,便要求王女士下载反诈APP,并继续询问了她一些问题。

王女士很配合地下载了APP,结果小张还是没有帮她取钱,而是继续提问,问她姐姐在哪里上班、现在做什么工作等,王女士一一作答。

可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小张竟然要求她证明自己和姐姐的关系。

这下王女士彻底控制不了怒火了,她大声质问:“就算这钱是我姐转的,难道朋友转给我的我也不能取吗?”

大过年的,她为了取点现金已经等了快两个小时了,没能顺利取到钱,心里的不满瞬间爆发。

王女士一怒之下拿起电话报警,要求警方来处理这件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王女士认为:自己作为银行的合法储户,不应该因银行工作人员的怀疑而被无理刁难。自己取款金额并未达到需要特别审查的标准,但银行工作人员仍然进行了不合理的询问,并延误了取款,导致她不得不报警求助。

本案的核心争议:银行的行为是否过度限制储户的取款自由?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对于单笔现金存取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才需要加强身份核实和资金来源的调查。

而本案的王女士的取款金额仅为5000元,远未达到需要严格审查的标准。

除非有特别的怀疑,银行应当根据“取款自由”原则,尽快处理取款请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储户在存款、取款过程中应当享有“取款自由”的权利。银行不能无故、过度限制储户的取款行为,特别是在金额较小且明确说明取款用途的情况下。

王女士的取款金额为5000元,且其目的非常明确,是用来为过年包红包,银行对此进行无端的刁难和延迟,显然超出了合理的监管范畴。

好在本案王女士报警后,银行的客户经理急忙赶了过来,了解情况后,让柜员把钱取给王女士。

银行后来解释说,取款本来没有问题,只是出于对诈骗和洗钱的担心,才采取了这么严格的措施。

03深刻教训

有网友热议:你是银行,不是警察,凭什么对客户的正常取款这么麻烦?

规矩和制度当然重要,但执行时要人性化,不能变成对客户的刁难和阻碍。

本案站在王女士的角度,她只是想帮姐姐取个红包钱,根本没做什么违法的事,结果却被当成了嫌疑人,这种体验让人多么愤怒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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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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