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14年竟然白照顾了?”93岁大爷再婚后,竟连夜上诉撤销赡养协议要回房产,法院判决结果太解气!

文摘   2025-01-31 21:30   北京  
上海的谈大爷因子女不孝,决定将房屋赠予顾夫妇,协议的条件是顾家人尽赡养义务。

顾家人 14 年如一日的照顾大爷,还带他外出旅游,对大爷关怀备至。

未曾想 93 岁的谈大爷突然找老伴,并起诉要求取消赡养协议,索要自己的房产。

法院判决结果太解气!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情还得从2005年说起,谈大爷因为和子女闹得不愉快,索性一气之下把房子送给了同事顾家夫妇,还与两人签订了一份《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

协议写得清清楚楚,等谈大爷百年之后,房子和家里的东西全归顾家夫妇所有。

而作为交换,顾家夫妇要负责赡养谈大爷,比如打电话问候、每周探望、给他买生活用品等等。

不仅如此,为了让顾家夫妇安心,谈大爷还特意的立了一份遗嘱,上面明确写明:“我的儿女不孝顺,等我去世,房子就归顾家夫妇,他们照顾了我,让我晚年过得舒心。”

协议签完,谈大爷把房子也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顾家人。不过这20万谈大爷一分钱没收,房子也一直由他自己住着。

这一住就是14年,期间顾家夫妇对谈大爷确实关怀备至,事情本来挺和谐。

万万没想到,谈大爷到了93岁高龄了,突然找了个老伴儿,这一关系都变化,使得他和顾家人的关系一下子冷了不少。

随之而来,谈大爷竟然三番五次跑到法院起诉,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房子已经过户到顾家人名下,还要求判决《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顾家人一听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直接提出反诉,要求谈大爷支付十几年的房屋使用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双方观点

谈大爷认为:顾家人在他生命的后期关系变坏,而且顾家人未尽到应有的照料责任,导致他决定撤销房屋赠与。

顾家夫妇认为:我们过去十几年中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了,不但期陪伴、探望以及提供生活物品等,还带着谈大爷外出旅游。自己履行协议十几年,不能说撤销就撤销啊!

本案核心争议:对于本案的情况,谈大爷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624条,赠与合同是附有条件或义务的合同,若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赠与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赠与义务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但本案中,谈大爷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或顾家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相反,证据显示顾家人在过去十余年中,确实履行了大部分的赡养职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谈大爷撤销赠与的诉求无理且不符合社会善良风俗,因此未支持其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谈大爷的诉讼请求。

03深刻教训

虽然谈阿伯情感上有难处,但不能忽视之前签协议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维护契约精神,更保护信任关系,随意翻脸只会破坏规则和社会的公平秩序。

有网友表示:”判的好!估计老人被骗了,93 岁结婚?肯定是再婚的女人出的主意。“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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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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