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的醉驾,现在才吊销驾照?”湖北男子质疑不合理,工作人员:可能忘录入了,补上不行吗?,网友:执法失误凭啥要司机买单?

文摘   2025-01-16 22:00   北京  

湖北一男子因12年前醉驾被判刑并缴纳罚款,但相关部门当时未吊销其驾照。

近日工作人员在清查中发现漏罚,突然将男子的A2驾照予以吊销。

这让男子愤愤不平,认为12年前吊销他无异议,但如今再补处罚,既不合理也不合情。

他要求相关部门给出说法,却被告知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湖北的庞先生这两天气得不轻,自己好好的啥事也没干,驾驶证却被吊销了。

到底咋回事呢?庞先生以询问才得知,原来是12年前的醉驾老账又被翻了出来。

12年前的一天,庞先生参加朋友的喜酒,一高兴就喝了个酩酊大醉。

酒足饭饱后他就骑着摩托车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了车祸,当时人都醉得不省人事了,当场就被抓了个正着。

因为这事,庞先生被判了危险驾驶罪,拘役4个月,缓刑9个月,还交了一笔罚款。

庞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接受了处罚,并且这事对他触动挺大的,他最终决定改邪归正。

自那以后,庞先生每次喝了酒,都老老实实请代驾,再也没犯过错误。

就在庞先生过着规规矩矩的小日子时,今年1月份,他突然接到通知:驾驶证被吊销了!

庞先生一头雾水,赶紧跑去问情况。工作人员查了查记录,说:“你不是2013年醉驾了吗?当时我们没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执行,现在清查出来了,得补上。”

庞先生当场就急了:“12年前没吊,现在补?这事搁谁身上谁都不服啊!”

工作人员倒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当年可能工作疏忽了,但现在发现问题当然要纠正。这是内部的事,跟你无关。”

庞先生觉得不合理:如果12年前就吊销驾照他没意见,因为那时候自己也年轻,再考个驾照也容易。

可现在驾考多难啊!他觉得问题明明出在相关部门,凭啥让他来背锅?

庞先生找工作人员要说法,对方却坚持:“发现问题肯定要处理。如果你有异议,可以走司法程序。”

无奈之下,庞先生找记者曝光,希望讨个公道。

可记者采访相关部门时,对方还是那句老话:“清查出来就得补罚,程序没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庞先生认为:“如果当时立即吊销,他可以接受,但事隔12年才执行,影响了他的合法权益。“

”自己这12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驾驶证的状态形成了合理信赖,不同意这种补救性处罚。”

本案核心争议:12年后吊销庞先生驾驶证的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庞先生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但庞先生的醉驾行为在2013年已被发现并处罚,吊销驾驶证只是行政机关未及时履行职责,并不受上述时效限制。

但是行政机关有义务及时执行处罚,不能因自身失误延误过久。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行政机关未及时履行职责,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部门未及时吊销庞先生驾驶证的行为,属于明显的工作失误,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庞先生如对吊销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调整吊销决定,同时主张交警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03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支持庞先生!你12年前吊销驾照了,他5年后还有时间去补考,现在年纪大了,想补考也不容易,给他生活造成了困难。不合理!”

也有网友表示:“工作失误导致当时没吊销驾驶证,那是权力机关的过错,不应该让车主来承担后果。”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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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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