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导读
◆11月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声明称,严厉打击人员挂靠和登记备案材料造假。
11月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声明称,严厉打击人员挂靠和登记备案材料造假。
人员挂靠现象时有发生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持续符合财务状况良好,出资架构清晰、稳定,高管人员持股一定比例,高管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专职员工不少于5人,内部治理结构健全,风控合规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有符合要求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和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设施等要求。
近期,协会发现“宁本咨询”等不法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罔顾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违规开展人员挂靠等不正当服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招募挂靠人员,相关人员仅挂名不实际履职。此类违规人员挂靠行为会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严重破坏私募基金行业生态。
协会严正声明
为提高行业合规运作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生态,协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协会对登记备案材料造假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协会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对相关涉事机构和人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或纪律处分措施。
二、协会对与中介机构违规合作办理登记备案业务的行为从严核查、严厉打击,同时协会提醒各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时刻绷紧合规之弦,对任何机构或个人作出的“提供兼职、全职挂靠人员”“提供按需上岗、可灵活就业的各类高管人员”等虚假登记备案承诺或宣传,务必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确保合法合规办理登记备案业务。
三、协会将持续跟踪、重点关注与不法中介机构合作的职业挂靠人员。在此,协会严肃提醒各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爱惜自身声誉,坚守职业操守和合规底线,清醒认识挂靠行为所带来的相关风险和违法违规责任,切勿随意出借个人从业资质配合不法机构进行虚假登记。
协会表示,私募基金行业是“智本”行业,对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具有较高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应当立足信义义务,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真实聘用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人员开展私募业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私募从业人员任职真实性和专业能力等情况严格核查、加强把关,切实发挥好“看门人”作用。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宇露
微信编辑:方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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