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不?
7月底,惠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好消息:惠州或将全面放开购房落户!
如今踏入10月,其结果如何?到底会不会在时隔8年之后,重启“买房落户”政策呢?房姐在民意直通车上查到9月回复市民提问时,官方是这样回答:
“因该政策调整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事项,具体实施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敬请关注。”
今日,房姐通过电话,又转到12345咨询,什么时候才能实施?工作人员回答,还没收到落实通知,请留意惠州市公安局公布。
那么,这个政策不实施了吗?房姐并不认为!
先跟随房姐看看7月发布《通知》所收集到意见结果公告,官方采纳了积极意见或建议。
9月27日,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关于《关于调查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告。
其公告内容提到,共收到反馈意见339条,其中电话接听反馈143条,电子邮箱信件反馈121条,政府意见征集平台留言反馈75条。
先说采纳意见:
《通知》(征求意见稿)之附件《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已明确房屋产权人配偶可作为申请人,但在政策表述中未体现,不够言简意赅,同意对政策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相关内容调整为: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不采纳意见:
房姐查看这些反对意见,集中反映学位不够的问题,担心加大本地生源的竞争。
当然,没有被采纳的理由是什么?
逐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是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22〕960号)以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总体要求。
如上所见,那些反对放开“买房入户”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逐步放开放宽落户是相关法律法规。
房姐相信这政策预测“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近期会落地,大家安心等待结果。
还有一个支持房姐观点的理由,就是国庆前,作为官媒南方日报在《重磅!惠州二套房最低首付已降至15%》新闻中也提到“待后续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后即可印发实施。”
所以,充分理由,这个政策会落地,就是等待“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后即可印发实施”。
具体时间,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等等。
ps:最后,如果想了解“购买商品房入户”的要求可以往下看。
就是说在2016年11月21日之前买房,其实落户很简单。
我们可以看看这个条例。
以上资料来源:惠州人民政府网站、民意直通车、南方日报、12345热线,由惠州房姐综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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