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小李确诊HIV,规范治疗,服药半年后检测病毒载量就检测不到了,这几年也是每年检测病载1-2次,病载一直检测不到。3年前小李认识了马小鹏(化名)情投意合走在了一起,小李知道U=U,认为自己不会感染马小鹏,就一直没有告知马小鹏自己感染HIV的事情。上周,马小鹏意外发现了小李吃的抗病毒药物, 两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戏剧性的是马小鹏由于害怕跑去了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更没想到马小鹏的HIV检测结果是"待确定" (意味着马小鹏很大可能感染了HIV),等疾控中心的确证报告,马小鹏认为小李明知自己感染HIV,相处多年一直隐瞒还故意不使用安全套,于是计划控告小李故意传播。小李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要如何证明马小鹏感染HIV这件事和自己无关?①走法律程序,要求依据分子流行病学测序的方法,确定传染马小鹏的病毒毒株并非来源于小李。②提供和马小鹏一起的3年时间内自己的病毒载量报告,由专家评估这3年内是否一直符合U=U的条件。
故意传播HIV是指明知自己感染了HIV,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高危行为的(如卖淫、嫖娼、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人发生性关系、针刺等)。
故意传播艾滋病涉民事和刑事责任。
小李在认为自己符合U=U的情况下,未履行告知义务,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昨天:马小鹏的HIV确认报告如期而至!
目前U=U还没有纳入法律条款。你觉得法官会判小李故意传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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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
3年的感情,俩人春节期间好好商量商量,小李未履行告知义务,有错;马小鹏,你分子流行病测序出来不是小李感染的,你自己不尴尬吗?
硬控HIV感染有两招:点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