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非标二轮电动车,12月6日起开始整治!

政务   2024-11-20 15:57   江西  


关于全面开展非标二轮电动车道路交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九江市城市道路管理通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标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将常态化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开展非标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国省道穿村过镇道路,学校、市场、医院、建筑工地等区域周边道路。
三、整治车辆
未取得国家CCC认证、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驾驶各类非标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二)违法、违规停放在道路上的各类非标二轮电动车;
    (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非标二轮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为,对经劝告仍驾驶非标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情节严重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并依托街道、单位、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情节恶劣者依法予以曝光。对阻挠、妨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移交公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丨徐隆葭监制丨陶晓红

什么是非标二轮电动车?




非标二轮电动车是指未取得国家CCC认证、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二轮电动车。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无牌、假牌、套牌的二轮电动车和临时通行标志二轮电动车。


▲图为九江临时通行标志


重要提醒




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的二轮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已满,不可再上道路行驶。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5日为集中宣传劝导期,请广大车主尽快淘汰非标二轮电动车。

2024年12月6日开始全市范围内将开展非标车(二、三、四轮常态化整治行动,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什么要淘汰非标二轮电动车?




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


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

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判断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危害。


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

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可能还有潜在的法律责任

驾驶部分“非标二轮电动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从而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来源:瑞昌红绿灯)


投稿邮箱:rctvnews@163.com

不良信息投诉举报电话:0792-4222525

编审 ‖ 徐卿   复审 ‖ 陈世明   终审 ‖ 雷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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