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瑞昌市小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在范镇颁发,这标志着瑞昌市林木采伐审批进入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新阶段。
以前,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办理,要经过采伐申请、伐区查验、作业设计、行政审批窗口办证等多道手续,给林农带来了诸多不便,还增加了不少负担。现在,对于在一自然年度采伐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只需提交申请材料及“告知承诺书”到当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在收到申请后与申请人一起对申请采伐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拍照、勾绘采伐范围图,通过赣政通传输材料后,便由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线上收集材料进行审批,审批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
【范镇上源村村民 文遗兴】
“今天拿到采伐证,非常高兴。以前办这个手续时间很长,很不方便,现在政策好,能在最短的时间办好。对我们来说,非常好,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瑞昌市林业局紧紧抓住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针对林农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特制定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简化审批申请材料,无需提交伐区调查设计,实现办证“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路”,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
【瑞昌市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卫华】
“结合全省推进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市林业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将小额林木采伐前置工作下发到乡镇,极大提升了采伐审批效率,是我市放活林地经营,助力乡村振兴,增加林农收入的又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业产业发展。”
(瑞昌市融媒体中心 刘懿格 通讯员 戴旻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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