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瑞昌市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10月,全市省考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
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加快瑞昌市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推进乡镇水源地管理规范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和全市所有国、省考断面上游10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开展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码头工业城园区问题整治及销号。加快推进瑞昌市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改造、长江流域区域水系综合治理、瀼河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等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长治久清。
持续加强重点难点断面水质监管力度。对污染强度高、水质不稳定的断面实施“一断面一策”,加强沿河涉水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推动污水达标排放。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巡河,推进沿河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水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清理长河沿岸垃圾,截断岸线入河污染源。开展水质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持续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锚定瑞昌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结合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领域,研究政策方向,开展项目论证,加强项目储备,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的入库原则建好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瑞昌市又有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将获得中央专项资金2500万元。项目的实施,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瑞昌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持续强化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瑞昌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监测实验室标准化改造,采购监测仪器设备20余台(套)、执法装备40台(套),正在开展实验室资质扩项准备工作,通过评审后可具备150多项实验分析能力,其中水质项目分析能力达到80余项,将极大提升瑞昌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能力水平,为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瑞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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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 徐卿 复审 ‖ 陈世明 终审 ‖ 雷勉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