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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第111期
PART.1
问:什么是家庭共济?
福建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可以作为发起人,邀请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组建家庭共济账户。家庭共济账户创建成功后,账户成员可自愿将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指定金额划入家庭共济账户形成共济资金,供所有成员(含本人)使用。
PART.2
问:如何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01
创建家庭共济账户:打开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服务】→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家庭共济】。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核对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输入划拨金额(也可不输入划拨金额)→点击【提交申请】→进行人像识别完成操作。
02
邀请新成员:在家庭共济账户页面点击【邀请成员加入】→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填写受邀人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邀请】,等待受邀人同意。受邀人可选择在创建者的手机上进行验证,也可选择在自己的手机上进行验证。
03
管理家庭共济:在家庭共济账户页面点击【管理家庭共济】→可进行共济账户划拨、移除成员、注销家庭共济等操作。
PART.3
问: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目前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含:
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
3.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4.支付在规定的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
5.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
6.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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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泉州12345
编 辑 | 王海新
监 制 | 肖立宝
审 核 | 黄 俊
责 编 | 钟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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