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2024年结束,“5号公告(反向开票)”在再生铝行业迎来新一轮议潮,反向开票各地区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市场情绪不一,随1206国税总局再开座谈会议,反向开票必须执行且强调以下一些重点。
1、强调反向开票政策是国家重点关注的政策,要充分认识反向开票政策对于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不要有侥幸心理。
2、明确了反向发票属于合规入账凭证,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使用。
3、针对再生资源行业长期存在的企业采用不合规白条入账问题,税务总局会明确提出会客观考虑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2025年1月作为界限,之前已经白条入账的部分不会大规模集中处理。
4、明确了设置2025年全年为反向开票政策执行过渡期,企业需采用合规凭证方式入账,过渡期内可以采取事后核定征收的措施对企业进行税务管理。如果从2025年1月开始企业仍然无法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税率8%缴纳2%企业所得税(25%*8%=2%),等等重点。
根据情况,Mysteel再生铝团队调研以下生产企业以及贸易回收企业情况;
调查结果反映,地区存在差异,多数地区基本得执行反向开票,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未强制要求反向开票。例如湖北以及广东地区尚未接收到地区政府强制要求执行反向开票。
据以上反馈,反向开票对再生铝企导致后果如下:
1、会相对应增加铝企成本,从Mysteel市场调研和分析推测来看,预估准入企业不考虑地方返税及“反向开票”专票抵扣的情况下,成本增加1.5-2,实际成本增加1.1左右。但对于有地方返税企业来说,反向开票成本增加依旧存在差异性,区间概况为0.5-0.8。反向开票税点如下图
2、税改政策的出台,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长期再生资源行业源头发票缺失问题,但是限票限额等因素不仅没有从根本解决以往存在的问题,反而增加了多数再生铝生产企业的税负成本,还会深陷税务部门风险调查之虞中。并且,目前各地税务政策的不统一很容易造成市场恶性竞争,让那些真正做实体为民生的再生资源企业渐渐失去的价格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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