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诉某置业公司、费某甲、费某乙、赵某、徐某、某银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商品房消费者应当享有无抵押权等权利负担的完全所有权,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银行抵押权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耿某诉李某某、陆某某、刘某某、某房地产咨询中心排除妨害纠纷案
——业主擅自将住宅改为网约房等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并恢复房屋住宅用途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张某诉李某某、韩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冒领他人房票并使用,应向被冒领人支付同等价值的现金利益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孙某某诉江苏某置业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供热、供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供热公司未与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供热企业不得拒绝业主合理的用热需求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因集中供热问题涉及民生问题,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且两被告关于登记使用率达到70%以上才供暖的约定明显不合理,也未向原告等业主明示,并取得认可,故该约定对原告等业主无约束力。
根据原告提供的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明以及被告江苏某置业公司的说明等证据,可认定案涉小区入住率已超过70%,且有一定比例的包括原告在内的业主有用热需求,故参照同是淮阴区且与案涉小区紧邻两小区供热条件相对合理的约定,确定被告供热公司应向原告等小区业主履行供热、供暖义务,被告供热公司拒绝原告等业主通常、合理的供热、供暖要求,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判决被告供热公司依与江苏某置业公司签订的《供热、供暖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向原告孙某某履行供热、供暖的义务(合同中约定登记使用率达到70%以上确保供暖、供热条款对孙某某无约束力)。
一审判决后,被告供热公司以两被告约定的登记使用率达到70%的条款对原告具有约束力等为由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点评
黄某某诉李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危房出租用于经营,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相应的租赁合同无效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陈某某、王某与牟某某、韦某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业主改造入户大门应避免对相邻邻居造成妨害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王某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拆除装潢并改造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时,应最大限度保障购房业主利益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夏某诉顾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设定有抵押权且被轮候查封仍可过户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江苏某建设公司与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诉前介入推动停工楼盘续建,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保障业主拿房办证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案例点评
案例来源:市法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