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家规”
“周恩来同志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杰出楷模。”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不少旧故亲友给身为总理的周恩来写信,要求进京做事,在新政府里谋个一官半职。周恩来十分反感这种任人唯亲的腐朽作风,认为新社会不能搞旧社会的裙带关系。为此,他专门召集身边亲友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并定下著名的“十条家规”。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
(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家规是这样要求的,更是这样执行的。周恩来和邓颖超没有子女,但周家是个大家族,亲朋子侄众多。“周恩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给他们订立了‘十条家规’,从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过半点私利。”
“十条家规”,看似无情却有情。周恩来和邓颖超两人工资二成以上都用于资助亲属,包括赡养长辈、接济平辈、供养侄辈。周恩来谆谆教导晚辈,要否定封建的亲属关系,要有自信力和自信心,要不靠关系自奋起,做自己人生之路的开拓者。邓颖超告诉亲友们:“你们有困难,我们的工资可以帮助你们,毫不吝惜,但我们从来不利用工作职权来帮助你们解决什么问题,你们也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
周尔辉是周恩来的侄子,父亲为革命牺牲了。1952年,国家干部由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后,周恩来将他接到北京抚养。当时北京办有干部子弟学校,是专门培养烈士、高级干部子女的,条件比较好,但周恩来没有让周尔辉上这所学校,而是让他到普通中学就读。他还特意嘱咐侄子,无论是领导谈话、填写表格,还是同学之间交往,千万不要说出与他的这层关系。“人家知道了你是我的侄儿,就会处处照顾你,将就你,你也会产生优越感,那样,你的进步就慢了。”
大学毕业后,周尔辉留在北京钢铁学院工作。1961年,他与江苏淮安一位普通的小学教师孙桂云结婚,周恩来和邓颖超在西花厅为他们举办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为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北京钢铁学院按照程序帮助孙桂云办理了进京调动手续。周恩来知道后教育周尔辉、孙桂云说:“这几年国家遭受自然灾害,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你们作为总理亲属,要带头执行,不能搞特殊化。照顾夫妻关系,为什么只能调到北京,而不能调到外地去?”于是,周尔辉和孙桂云放弃已办好的手续一起回到了淮安。临行前周恩来还一再告诫他,“回去以后也不能搞特殊化,任何时候都要防止特殊化”。
周秉建是周恩来的侄女,是周恩来三弟周恩寿最小的女儿,周恩来和邓颖超很喜欢她。15岁那年,周秉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去内蒙古插队。周恩来在家里专门为她做了送行饭,嘱咐她说:“我坚决支持你上山下乡,到内蒙古大草原安家落户。我要求你沿着毛主席指引的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永远走下去,一定要迎难而上,和内蒙古人民一起建设边疆,决不能当逃兵。”两年后,周秉建通过正常手续在当地应征入伍。当她在北京军区参加完新兵集训,穿着一身戎装兴高采烈地走进西花厅看望伯父伯母时,周恩来却对她说:“你能不能脱下军装重新回到内蒙古草原?你不是说内蒙古草原天地广阔吗?”
周秉建以为伯父误解她走了后门当兵,连忙解释自己参军不是走了后门,而是通过了体检政审的正常手续。没想到周恩来摇摇头,严肃地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这个特殊,一点也不能搞。”听了周恩来的话,周秉建回到部队,向领导提出要离开部队回到草原上去。组织上考虑再三,还是把她留下来了,他们以为周恩来工作忙,也许拖几个月就把这事给忘了。没想到,周恩来知道后很生气,严厉地说:“你们再不把她退回去,我就下命令了。”在周恩来的督促下,周秉建离开了部队,重新回到了大草原,住进了蒙古包,后来她还嫁给了蒙古族青年在内蒙古安了家,真正在草原上扎了根。
周恩来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对亲属,到底是你影响他还是他影响你?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你不能影响他,他倒可能影响你。”他的亲属们,非但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照顾,反而受到了更“严苛”的约束。
周恩来是大国总理,管理着一个“大家”,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从自己家里做起,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大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约束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的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培养干部遵守廉洁纪律的好教材。它像一面镜子,告诫我们如何过好权力关、亲情关,如何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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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文字编辑: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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